农民合作社与乡村振兴专题研讨会

中国 ·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

2019-03-24 - 2019-03-25

截稿日期: 2019-03-05

各相关单位:

农民合作社是中国合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及连续多个中央1号文件,都对发展农民合作社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民合作社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要求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特别是组织振兴的重要抓手。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带农增收能力不断增强,已成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为更好发挥农民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决定联合举办农民合作社与乡村振兴专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1.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回顾与展望;

2.乡村振兴视野下的农民合作社发展;

3.农民合作社在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的地位与作用;

4.农民合作社与乡村治理、乡风文明的关系;

5.“三位一体”合作社发展模式;

6.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问题研究;

7.新形势下农民合作社政策创新;

8.国际合作社运动的经验与中国借鉴。

二、考察学习

赴京郊示范合作社实地调研交流。

三、研讨方式

1. 论文提交:参会代表可提交与研讨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优秀论文可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与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共同主办的《中国合作经济评论》(中国人民大学“双一流”学科标志性重大项目支持刊物)上予以发表,所提交论文要注明是否发表过;

2.大会报告:邀请农业农村部合作社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业内知名专家学者作大会报告;

3.专题研讨:根据会议论文内容分成若干专题进行深入研讨。

四、支持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财经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河北经贸大学农民合作社研究中心、河北北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五、参会对象

各级农业部门与供销合作社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其他从事和研究合作经济事业的人士。

六、会务费

1200元/人(含资料费、考察费与培训期间24日午、晚及25日午餐费)。会议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报名工作,于3月5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合作经济学会。我们将在研讨会会前7日以确认函的形式告知具体事项。

 



中国合作经济学会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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