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四届“会计、法律与资本市场”学术研讨会

中国 · 厦门

厦门大学

2022-01-08 - 2022-01-08

截稿日期: 2021-12-20

人类社会在演变过程中,自发衍生出各项制度安排,会计和法律是其中最基础的两个社会制度装置,前者用“算”或数字来清晰表述人的权利的内涵与边界,包括财产的数量与变化,后者用规则、权力来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包括经济社会中最受关注的财产的归属。没有会计的“算”做基础,法律对财产的保护难以落到实处;没有法律做保障,财产得不到法律层面的保护,“算”又有何益。法律、会计二者失其一,社会运行必将陷入无序、混乱。社会发展,痴人说梦。法律与会计这种共生、互动的关系,因为资本市场的出现,更加彰显。会计和法律被认为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两大基石。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获批设立,我国资本市场已逾30年。资本市场30年发展过程中,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持续发布、修订之中,这为我们研究、理解会计、法律对资本市场发展的作用及其机理,提供了最佳的“实验”场景。 

以2020年新《证券法》和2021年康美案的判决为标志,资本市场法治化进入了新阶段。曾经,我们的法律责任松懈,未来法律责任是否越严越好,怎样的法律责任有利于市场的发展和长治久安,值得深入研讨。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语境下,以问题为导向,融合经济学、会计学、法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理论和方法,构建整合性、交叉性、开放性、应用性和协同性的新型跨学科理论体系,积极拓展会计学与法学学科知识容量,显得尤其重要和紧迫。

为推动上述工作,在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研究》编辑部的大力支持下,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会计法律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与资产管理法律研究院、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发起单位按拼音排序)共同发起会计、法律与资本市场学术研讨会。第一、二、三届会计、法律与资本市场研讨会分别于2019年1月、2020年1月、2021年1月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举行。2022年第四届会议将于1月8日(星期六)在厦门举行,由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承办,同时获得《当代会计评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71790602)和重点项目(72132006)的支持。

现面向会计学与法学领域征文。本次会议鼓励:制度描述性论文针对我国资本市场会计、法律制度变迁,整理、描述制度变迁及其后果;案例研究论文针对我国资本市场所发生的各种代表性事件、特别是康美案、五洋债案等,进行学理性探讨的案例论文。会议主题和论文征文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主题

投稿论文属于会计与法交叉的话题,论文主题可以围绕,但不限于如下选题:

(1)基于中国资本市场实践的会计与法律交叉问题;

(2)民法典下金融商事审判中会计与法律的差异及协调;

(3)新《证券法》下注册制实施相关会计审计法律问题;

(4)康美案、五洋债案等巨额赔偿责任案件的分析;

(5)《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与中概股相关主体法律责任;

(6)企业并购、产业整合与《反垄断法》审查;

(7)证券集团诉讼与中介机构责任配置;

(8)司法会计、证据规则与投资者保护。

二、论文征文事项

1.征文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0日(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应征论文必须为尚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论文进行遴选,并在2021年12月26日前发出会议论文录用通知和参会回执。

2.应征论文格式要求:(1)首页包括:论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字,小二号黑体字)、作者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及邮编、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小四号宋体字)。(2)次页包括:中英文摘要(200-300个字,五号宋体字)、中英文关键词(3-5个,五号宋体字)、论文正文(五号宋体字)、参考文献。(3)应征论文应为word文档,用“第一作者姓名+论文题目”作为文件名,用A4纸排版。(4)论文写作采用中英文均可,请参考《当代会计评论》范式。

3.在征得论文作者同意后,《当代会计评论》将对入选论文进行快速审稿程序,在2022年刊发。

4.会议形式

经过对征文匿名处理后,会议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全部征文进行匿名评审。会议为期一天,分主旨报告、论文报告、沙龙等环节。大会主旨报告将邀请会计学和法学领域的业界权威专家或知名学者做专题讲座。对于入选报告论文,根据每篇论文的选题,组委会将负责邀请1-2位知名学者做点评人。点评人将主要来自会计学和法学领域,包括理论界与业界专家。沙龙将邀请法学、会计学、经济学等领域的学者和实务界专家,围绕康美案、五洋债案等展开自由交锋。

5.会议费用

所有参会人员无需支付会务费;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受邀请与会的专家学者,用餐由主办方统一安排。

6.论文投稿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不必邮寄纸质论文。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作者姓名和会议名称(作者+会议名称)。

投稿邮箱:cas@xmu.edu.cn

会务联系人:杨颖瑜(0592-2181523)

刘银燕(0592-218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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